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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領域
開庭時間
2023年10月15日
庭審法官
張法官
書記員
李書記
審判員
王審判員
被告人
李某(身份證號碼
123456789012345678)
辯護律師
張律師(八通律師事務所)
控方代表
檢察官劉某
庭審經過
2023年10月15日上午9時,庭審準時開始。法官張法官宣告庭審開庭,重點強調本案的重要性以及各方在庭審中的職責和權利。
第一部分
證據出示與質證
控方代表劉檢察官首先陳述案件基本情況,指出被告李某因涉嫌盜竊罪而被起訴。檢察官出示了與案件相關的證據,包括現場錄像、目擊證人證言及李某的供述等。檢察官強調,被告在事發當日被監控錄像拍到,并在警方審訊中承認了自己的盜竊行為。
隨后,辯護律師張律師對控方出示的證據進行了逐一質證。他指出,監控錄像中并不能明確證實被告的犯罪動機及其主觀惡性。同時,對于目擊證人的證言,辯方認為證人存在先入為主的偏見,其證言不應作為定案依據。
第二部分
被告人供述
法官傳喚被告人李某到法庭作證。李某在法庭上陳述了自己的辯解。他表示,自己是在極端困境下出于生存壓力才做出了錯誤的決定,并不是出于惡意的犯罪動機。李某承認了盜竊行為,但強調自己并沒有造成任何實質性損失,并請求法庭考慮其家庭背景和社會關系,給予其從輕處罰的機會。
第三部分
辯護意見陳述
辯護律師張律師繼續為被告辯護。他提出,李某的盜竊行為是出于一時沖動,并非有計劃的犯罪。辯護方引用相關法律條款,認為李某在案發后主動歸還盜竊物品,體現了悔罪態度。張律師請求法庭在量刑時考慮被告的悔罪表現及其家庭狀況,為其爭取緩刑的機會。
第四部分
陳詞
在庭審接近尾聲時,控方和辯方分別各自的主張。檢察官重申被告的行為嚴重影響了社會治安,呼吁法庭依法嚴懲。而辯護律師則強調應以教育和改正為主,訴請法庭對李某從輕處罰,給予其改過自新的機會。
庭審結束
法庭最后宣布休庭,將于2023年10月22日進行合議庭評議并裁定本案。法官提醒被告人及辯護人注意庭審記錄,并根據需要對相關證據和證言進行補充。
本次庭審充分體現了刑事審判的程序公正與審判透明,通過各方的辯論和證據質證,旨在維護法律的公正與社會的安寧。作為八通律師事務所的辯護律師,我將繼續為客戶提供專業、公正的法律服務,努力維護每一位被告人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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