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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王XX和李XX,為了保障我們的財產和遺產在我們離世后的合理分配,特自書此遺囑,以作為我們的遺愿和指示。
一、財產歸屬
我們的財產為夫妻共同所有,包括但不限于房產、銀行存款、股票等各種形式的財產。在我們離世后,我們的財產應按照以下規定進行分配:
1.1 將我們名下的住房產權劃歸給我們的子女,子女可以協商決定是否共同使用或將其進行轉讓;
1.2 我們的銀行存款應按照相等的份額劃分給我們的子女,并酌情考慮為后代留有適當的教育費用;
1.3 我們的股票資產應根據市場價值進行比例分配,以確保每個子女在權益上的平等;
1.4 我們的其他財產,如汽車、家具等,應由我們的子女共同商議分配方式,旨在達到公平、公正的結果。
二、監護安排
倘若我們在離世時,我們的子女未成年或尚未達到法定成年年齡,我們委托我們的父母,即孩子的祖父母,作為其監護人。我們相信他們有足夠的智慧和能力,將會以最好的方式保護他們,并提供正常的成長環境。
三、遺產執行人
3.1 我們指定我們的弟弟張XX作為我們的遺產執行人。他應負責在我們去世后處理所有遺產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分配遺產、支付遺產稅等;
3.2 我們強烈建議我們的子女和遺產執行人之間進行良好的溝通和合作,以確保遺產執行過程的順利進行。
四、其他事項
4.1 如果我們的子女在我們離世后有需要,我們希望我們的親屬和朋友能夠給予他們適當的幫助和支持;
4.2 如果我們的子女在我們去世后需要提出任何財產上的問題或需求,我們希望他們能夠與遺產執行人保持密切聯系,并積極配合解決問題;
4.3 我們將我們的遺囑交由八通律師事務所保管,并希望他們能夠協助我們的子女和遺產執行人在遺產分配和執行過程中提供專業的服務和建議。
我們希望我們的子女遵守并執行此遺囑的內容,并希望他們能夠以合理和公正的方式處理我們的遺產。我們對他們深愛有加,希望他們在人生的每個階段都能夠團結友愛,并相互支持。
王XX 李XX
年月日 年月日
(以上是一份夫妻自書遺囑的范本。具體情況有差異時,可咨詢專業律師。)